常见问题
- 1.办理内资公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2.办理内资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大概办理时间为多久?
- 3.公司成立所需的工本费都有哪些?
- 4.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哪些区别?
- 5.内资公司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 6.注册公司的办公场所有什么要求?
- 7.如不能提供房产证复印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8.公司成立后后续还有哪些工作?
- 9.公司成立后涉及哪些税种?各自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 10.公司成立后暂时没有业务往来,是否就不需要报税?
- 11.公司的兼职会计记账报税都有哪些服务内容?

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甲3号嘉诚商务中心三层8304室
工商注册:
010-82756016 15910516545
010-57199505 18911571714
代理记账:
010-52872558
传真:
010-59715968
咨询QQ:
765002006
530705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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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内资公司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答:2个或2个以上股东出资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注册资本允许分期缴付(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
6、注册公司的办公场所有什么要求?
答:注册公司需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租房发票。产权单位为单位的,需要在房产证复印件及企业住所证明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产权单位为个人的,需要房主在房产证复印件及企业住所证明上签字。如果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住宅或公寓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所属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加盖公章的住改商证明文件;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7、如不能提供房产证复印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如遇房产证未办理暂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加盖开发商公章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房屋竣工登记表、验收合格通知书、购房合同复印件、企业住所证明文件。
8、公司成立后后续还有哪些工作?
答:我们给客户代理办完所有证件后,客户需要找一家商业银行开立公司基本账户,然后划转注册资本,并且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所属税务所办理国、地税报道。

